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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三访”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1年08月06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办公室 浏览量:

关于印发《江口县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 “接访、走访、回访”活动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纪委、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专职纪检员:

经县纪委研究同意,现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 “接访、走访、回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口县纪委

                                    江口县监察局

                                          2011年8月4日

 

 

江口县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

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活动方案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接访、走访、回访”活动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紧密结合我县组织开展的“四访四查”专项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有效遏制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乡(镇)纪委开展领导干部集中“接访、走访、回访”活动(以下简称“三访”活动),具体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的

(一)切实增强开展“三访”活动的责任感。通过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乡(镇)纪委开展“三访”活动,面对面与群众交流沟通,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认真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注、关心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解决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充分发挥好反腐倡廉工作服务、保障、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关注群众诉求,及时排忧解难。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通过开展“三访”活动,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就地化解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有效遏制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

(三)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与人民群众的真诚交流,了解党的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矛盾纠纷的苗头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积极推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切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主要内容

在确定的工作时间段内,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纪委领导牵头,相关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两级联动,集中接待群众来访,开展对基层和群众的调研走访,对部分上访群众进行回访。

(一)接访。重点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1、国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合法利益得不到保护的问题;3、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作风粗暴等行为,损害发展环境、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4、对换届人选有举报反映的问题。

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接访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找出本辖区、本系统内影响发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定走访调研重点对象。

(二)走访。重点选择有下列情况的基层单位和个人进行调研走访:l、在当地有较大影响、有发生群体性事件苗头的;2、问题较为突出且长期未得到解决的;3、在社会上广泛传播、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4、接访过程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带着察民情、体民意,化解矛盾、解决信访问题的目的,对确定的对象进行走访,真正为群众解决一批实际问题。

(三)回访。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针对受理的信访问题,重点采取到群众所在地当面回访的方式,将处理结果答复上访人,听取其意见,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回访工作中,针对接访中群众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深入分析原因、总结规律,建立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的“四访四查”专项活动已初见成效,要结合县情实际,将“四访四查”专项活动与“三访”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三访”活动作为“四访四查”专项活动的深化和拓展,通过采取“三访并举两级联动”的工作方式,在工作实践中形成转变作风、提高效率、解决问题、常抓不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化解矛盾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活动时间及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2011年8月至10月。

(二)方法步骤:

1、公告:在2011年8月4日至7日,县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通过媒体发布等方式,连续公告开展此次活动的有关信息,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悉率。

2、接访:2011年8月8日至9月2日期间的工作日内集中开展接访工作,并及时梳理、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各地安排部署活动时间、步骤必须与省、地、县相衔接,8月8日为四级联动接访的第一天,由纪委书记带头接访。各地要在8月7日前将安排轮流接访的领导名单及通讯号码报县纪委监察局“三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走访:2011年8月至10月集中调研走访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准确了解群众反映信访问题的客观背景,依纪依法妥善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化解、处理矛盾纠纷。在接访中,对群众反映强烈、情况紧急的信访问题,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走访调研。

4、回访:2011年9月至10月集中开展回访工作。重点采取到群众所在地当面回访的方式,将处理结果答复上访人,听取其意见,努力做到息诉罢访,力争群众有较高满意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可根据接访中群众反映问题的实际办理情况,适时回访群众。

各乡(镇)纪委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接访、走访和回访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开展“三访”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在8月9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三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三访”活动。各地要及时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领导干部集中“三访”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领导对开展“三访”活动的要求上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理清思路、明确任务,把握要求、增强信心。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按照省、地、县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三访”活动并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从8月8日起的来信、来访要每天一报,县纪委信访室要在次日上午8:30时前报地区纪委信访室。各乡镇编发活动信息每周至少2-3期,接访情况分析简报(主要包括本周来访数量、内容、类别梳理汇总,并进行适当分析)每周四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县纪委要在每周五汇总后上报地区纪委,并对各乡镇开展“三访”活动情况实行每周通报。

(二)精心安排部署,扎实推进“三访”活动深入开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三访”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三访”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加强与信访、公安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协作,使活动自始至终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使“三访”活动成为维护群众利益、转变干部作风、改善发展环境,推动我县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抓手。

(三)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三访”活动取得实效。要把活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一业带三化”发展战略上来,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和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这次活动的重点,与“三个建设年”和“四访四查”活动相结合,与排查隐患、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相结合;与查办信访举报案件相结合,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不断巩固活动成果。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活动的有效形式和方法,不断巩固活动成果。要切实加强纵向、横向的沟通协调,扎实有效地推动活动开展。县纪委监察局将适时对各乡(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督办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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