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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6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admin 浏览量:

 

 近日,江口县深入开展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口县凯德街道大冲村党支部副书记兼妇女、计生主任唐小梅截留独生子女死亡户一次性抚慰金问题:2012年3月,大冲村独生子女死亡户杨XX去世,唐小梅未向计生部门上报。2012年5月,唐小梅将国家发放给杨XX的独生子女死亡户一次性抚慰金30000元截留,用于自家的沙场经营。20161020日,江口县纪委给予唐小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江口县桃映镇双龙社区居委委员吴国平克扣农村危房改造款问题:2015年2月,桃映镇双龙社区居委委员吴国平,替双龙社区贺家庄组农村危房改造户吴XX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6000元,拿给吴XX4000元现金,余下2000元被吴国平占为已用。2016年11月24日,江口县纪委给予吴国平党内警告处分。

3、江口县坝盘镇挂扣村委会主任艾小祥截留群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集资款问题:2014年,艾小祥在组织实施挂扣村官家湾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时,该组村民每户出资850元,共计24650元,用以投资折劳。项目完工后,群众投工投劳部分实际支出21850元,余下2800元被艾小祥截留用作其家庭日常开支,未与群众结算。2016年11月28日,江口县纪委给予艾小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口县坝盘镇高墙村委会主任滕召均抽取资金协调辛苦费问题:2015年6月,滕召均采取开具砂石发票和虚造收据的方式,将自己以高墙村委会名义到上级部门申请到的沟渠恢复资金30000元,按照30%比例抽取9000元作为自己的“辛苦费”。2016年11月29日,江口县纪委给予滕召均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以律己,严守党纪国法,坚守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继续抓好民生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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