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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纪委监察局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7年02月28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浏览量:

近日,江口县深入开展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口县太平镇水务站副站长杨华伟截留私分集镇水费问题:2014年至2016年,太平镇水务站收取到该镇单位及农户水费17.3万元,在杨华伟的提议和安排下,将其中11.61万元予以截留。被截留的11.61万元用于办公支出3.86万元;该站工作人员分6次私分共计7.5万元,杨华伟分得3.6万元;结余0.25万元存于单位职工吴XX手中。20171月,杨华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江口县双江街道磨湾村原党支部书记陈启勇侵占集体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8月,时任双江镇磨湾村党支部书记陈启勇到江口县人民政府土地矿权储备交易局签字领取磨湾村二完小片区建设项目集体征地补偿款58085元。在未征得该笔资金所涉及村民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陈启勇擅自将58085元集体土地补偿款用于磨湾村公务支出。2016年12月,陈启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以律已,严守党纪国法,坚守纪律底线。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大扶贫”战略的实施开展,继续抓好民生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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