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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曝光台(第五期)
时间:2022年09月23日 信息来源:铜仁市纪委纪委网站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开栏语:

2022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为扎实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推动形成教育提醒常态化、查处震慑常态化、通报曝光常态化,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市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办公室将在今年集中整治期间,依托市内媒体和市纪委市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曝光台”,不定期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进行公开曝光,持续释放查处从严、问责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领导干部酒驾醉驾问题通报曝光如下。

1.玉屏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罗宁酒驾问题。2022年3月9日,罗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1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罗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2.江口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姜茂文醉驾问题。2022年2月10日,姜茂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被江口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5月,姜茂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玉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陈绍军醉驾问题。2022年2月25日,陈绍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29.66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玉屏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2022年4月,陈绍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4.松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杨伟酒驾问题。2022年2月25日,杨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0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杨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万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长干酒驾问题。2022年2月25日,杨长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2mg/100ml,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杨长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全市集中整治酒驾醉驾高压之下,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仍然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置若罔闻,仍然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领导干部严起。酒驾醉驾整治,也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在党纪国法面前,公职人员的身份绝不是挡箭牌,领导干部的头衔更不是护身符。“越规者,规必惩之;逾矩者,矩必匡之。”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引以为戒,更加心存敬畏、严守纪律规矩红线,带头安全文明驾驶,做严格遵规守纪的模范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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