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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四位一体”推动巡察整改常治长效
时间:2022年02月18日 信息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张辞源 浏览量:

江口县以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工作为契机,通过“扛好‘担子’主动改、开准‘方子’对症改、聚焦‘靶子’监督改、打响‘板子’倒逼改”“四位一体”推动巡察整改常治长效。

扛好“担子”主动改。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县委书记坚持把巡察“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于2021年9月24日、12月11日亲自组织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第九轮、第十轮巡察情况通报会,通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39个,对各党组(党委)书记落实对照抓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各部门对照通报的问题自查自纠问题359个、制定整改措施836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出席每轮巡察反馈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联系)县领导全程参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被巡察党组织主动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实行“三校三审”、严把时间节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巡察发现问题2407个、完成整改2308个,清退违规资金500余万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30余个。

开准“方子”对症改。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多方会审”机制,按照“县纪委监委审核作风纪律、县委组织部审核基层组织建设和选人用人、宣传部审核意识形态、巡察机构综合审”原则,通过向被巡察党组织印发《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问题整改要求、时间节点,方案在党内公开承诺等事项,要求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整改方法步骤,切实做到整改方案实事求是、整改措施求实求细、整改态度求真务实。对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不到位等未达要求的,以及《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与《整改方案》不相呼应的一律“回炉重造”。2021年巡察党组织15个,有的党组织上报的《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返工达3次以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机构累计审核材料418份,提出修改意见137条,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建立完善公车管理、差旅费报销等制度62个,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实效,突显“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成果。

聚焦“靶子”监督改。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后,县委书记对第十轮被巡察党组织的分管(联系)县领导和纪委监委、组织、宣传3家监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分管县领导约谈被巡察单位,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约谈内设科室,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全县上下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充分利用巡察综合监督平台,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实现工作互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巡察反馈后,定期召开巡察整改监督联席会议,整合纪委监委、组织、宣传和巡察机构力量,开展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向整改不到位的被巡察党组织发出《整改函》27份,并规范建立“问题线索、问题整改、督促检查”三本台账,实现巡察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发挥巡察组底数清、情况明的优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组建巡察“回访”工作督查组,由正科长级巡察专员开展巡察整改“回访”督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随机抽查整改成效,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同时,将整改情况和督查成果作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党建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真正让巡察成为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尖兵和利器。

    打准“板子”倒逼改。综合运用“建章立制抓整改,专项检查督整改,追责问责逼整改”方式,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畅通社会、媒体、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构建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自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开始,凡是巡察发现问题的党组织,均要向县委作检讨,对认识问题不清、剖析根源不深、制定措施不实的一律作为年终绩效考核负面清单。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对不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虚假整改和缓交迟报整改资料等整改不力的,首先问责党组(党委)书记,再依次问责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通过问责倒逼巡察整改责任落实2022年1月18日,受县委书记委托,县纪委书记对自查自纠不深入,报告“零问题”的13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目前,因巡察被县委组织部免职部门领导2人、清理刑事前科村干部25人,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对被巡察党组(党委)整改不力问责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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