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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江口县公安局拘留所原所长蒋志强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蒋志强在担任江口县公安局拘留所所长期间,以加班费、年终福利的名义,用单位“小金库”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人民币6.08万元,其中蒋志强个人领取1.15万元。2013年2月至2019年4月,蒋志强利用保管的江口县拘留所公务车加油卡多次为其私车加油;此外,蒋志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25日,蒋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江口县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原主任杨政齐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6年6月至2016年11月,杨政齐在任江口县山林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主任期间,先后2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蜂蜜共计40斤、大米150斤,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1次。2021年10月25日,杨政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2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宗旨意识淡薄,仍存在私车公养、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这些违纪行为有的发生或延续在党的十九大以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时刻保持自警自律,持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元旦、春节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政治定力,坚持久久为功,一体推进惩治腐败和纠治“四风”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廉洁过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和管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节点为“考点”,聚焦“送礼风”“吃喝风”“酒席风”等顽瘴痼疾,深化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暗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推动整改。要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856-6628110;举报信箱:江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举报网址:http://www.jkj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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