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江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 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7月14日为期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将顺延巡查期限),对官和乡开展巡察,现将开展巡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官和乡
二、巡察内容
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及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巡察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情况;二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情况;三是干部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等;四是选拔任用干部方面;五是民生领域方面。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接访室,接待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举报箱:江口县官和乡人民政府门口;
(二)举报电话: 0856-6621959、0856-6742110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接访地点:中共江口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大楼一楼);
(四)短信举报:15329862208、13595655198、15286705700、15286748279;
(五)举报邮箱:jk6621959@163.com;
(六)寄信地址:中共江口县纪委信访室转县委第二巡察组收(邮寄编码554400)。
中共江口县委第二巡察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