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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镇“三举措”确保“两节”廉洁
时间:2015年09月16日 信息来源:民和镇 作者:张辽 浏览量:

在中秋、国庆前夕,民和镇采取“三举措”严防“节日病”,确保“两节”期间清政廉洁,干部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强化教育,营造“两节”廉洁氛围。中秋、国庆节前夕,镇纪委及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各项廉洁规定。并通过民和镇门户网、干部职工QQ交流群、手机短信息等方式进一步提醒中秋、国庆期间的相关纪律要求,争做廉洁自律、慎独慎行的表率,做到及时提醒,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两节”氛围。

强化执纪,明确“两节”廉洁规定。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并结合民和实际,明确“两节”期间“六个严禁”。严禁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直接或间接收受贵重礼品、礼金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或接受月饼节礼;严禁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严禁公车私用、私借,违规使用公务车。

强化监督,确保“两节”廉洁效果。镇纪委加强“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政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两节”期间的财务开支,并做好财务监管,杜绝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的现象发生。对干部因工作而无法拒绝接受礼金礼品的,必须按照民和镇出台的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上交登记,从而有效控制违反廉洁自律、奢侈浪费行为的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廉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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