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江口“233”模式强化干部执行力建设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田丽 浏览量:

为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执行力建设,近日,江口县纪委下发了《纪检监察干部执行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创建“233”工作模式,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及时高效落实落地。

要求“两个及时”。委局全部工作任务实行台账制,要求及时统一报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备案。一是委局机关内设各室要及时将领导交办事项、上级纪委安排的工作及向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直各部门纪检组安排的工作报干部监督室。二是委局办公室及时将县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及领导班子交办的其它事项报干部监督室。

形成“三个通报”。县纪委干部监督室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通报。一是每季度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一次。二是对领导交办事项、上级纪委安排的工作进行不定期通报。三是对县纪委常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进行不定期通报。

落实“三个纳入”。建立考核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将因工作作风纪律被通报批评情况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被通报批评一次扣1分。二是将因除工作作风纪律以外的情况被通报批评情况纳入终绩效目标考核,被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三是将因及时、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被通报表扬情况纳入年终绩效目标考核,被通报表扬一次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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