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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七突出”确保巡察工作质量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信息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姚翰宇 浏览量:

8份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江口县共对6直部门及国企2个乡镇进行了巡察。该县把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形成震慑作为开展巡察工作的主要目的,总结出了“摸、讲、谈、接、查、访、督”“七突出”巡察措施,提升了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了压力传导,增强了巡察震慑。

一是突出“摸”:先摸情况,捋思路找问题。巡察工作启动前期,着手摸情况找问题。

二是突出“讲”:讲明来意,传压力解顾虑。召开巡察动员会议,向被巡察单位讲清巡察的任务、内容、纪律。

三是突出“谈”:谈出效果,体现巡察威力。谈话了解环节,仔细筛选谈话对象,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在把握谈话对象数量和广度的同时,将刚离开岗位的老领导、老干部纳入谈话范围,以获取更大价值的信息。详细记录谈话内容,捕捉鲜活语言、重点问题和重点事,用典型事例和数据印证支撑。

四是突出“接”:接待群众来访,捕捉重要信息。公开巡察组办公地点、电话、邮箱,负责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坐班接待来访群众。

五是突出“查”:查阅资料,着力发现问题。调阅财务账目、审计底稿、民主生活会、党委(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干部选拔任用等资料,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

六是突出“访”:走访调研,深挖细核问题。对于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上追一级或下沉到底,做到点上深入挖掘,跟踪锁定,精准制导,切实把问题摸准摸透,佐证扎实。

七是突出“督”:分步督办整改问题。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分步督办落实。需要解决的一般性问题,坚持察改结合,边察边改;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责成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对发现的一般性线索,全部由委巡察办挂牌跟踪督办,确保线索办理质量;对发现的重要性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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