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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多剑齐发”助推巡察工作显实效
时间:2017年02月27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杨波|符韵 浏览量: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江口县紧跟中央、省、市巡察工作步伐,多剑齐发,形成震慑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推动全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高悬剑,严挺规矩在前。一是成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具体负责研究、部署、组织、协调巡察工作。二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中共江口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机构职责、范围内容、方式权限、工作程序和保障措施等。每轮巡察都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巡察工作方式、纪律要求等,切实靠实工作责任。三是制定《中共江口县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汇编《江口县委巡察工作手册》,明确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规范了巡察工作人员行为,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推动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巧挥剑,实现“对症下药”。一是紧扣“六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围绕“四个着力”开展常规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常态化,用巡察监督撬动自我监督,用巡察发现撬动被巡察单位的自我发现。二是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立察立改,边察边改;带有普遍性问题的,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制度方面问题的,则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三是用好制度利器,注重成果运用,抓好整改落实,积极推进“八小时以外”监督全面开展,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磨利剑,锻炼干部上场。一是建立巡察组长库和巡察人才库。遴选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身体健康的乡科级领导干部进入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库。多渠道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检察等业务的专业干部进入巡察工作人才库。选优选精巡察人员,配足配强巡察队伍。二是通过压担子、交任务,给予巡察干部政治考验、纪律考验和作风考验,强化巡察干部坚持党性原则,认真履职尽责的意识,充分发挥巡察工作的“侦察兵”和“预警机”作用。(江口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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