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江口“三个提升”落实监督责任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向前 浏览量:

 

今年以来,江口县纪委认真落实市纪委和县委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在协调配合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同时,通过“三个提升”主动抓好监督责任的落实。

提升纪检干部素质,打造监督执纪铁军。一是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全县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并组织闭卷考试。二是坚持每月两次的学习例会,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等政策理论,学习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不断提高干部理论业务水平。三是新明确干部监督室主任和干部室负责人,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管理。今年来,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大力支持下,新配备纪委常委2名,新提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6名,调整充实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后备干部37人,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突出违纪问责效果。一是深入开展廉政约谈。根据《关于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的指导意见》,针对纪检机关、审计部门、干部群众等反映的问题,及时开展廉政约谈,督促整改到位。截止6月底,协助县委开展“主体责任”约谈56人次,开展“监督责任”约谈38人次,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34人,其中党内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调整职务1人。二是加强民生监督。今年来,开展了计生领域1+4、信贷扶贫项目、精准扶贫、离休老干部医疗费等专项监察,截止6月底,共发现问题82个,立案74件,发出监察建议25份,问责26人。三是实行“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对县环保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干部公车私用,县发改局干部长期不正常上班等进行了“一案双查”,分别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

   提升纠正“四风”水平 ,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 加强对特殊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车私用、重要单位岗位值班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违规打麻将、违规操办酒席、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违规收受红包等专项整治行动,发出通报2131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218人,受党内警告6人,严重警告1人,行政警告2人,记过处分1,强有力的推进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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