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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6年08月19日 信息来源:江口县纪委 作者:江口县纪委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纪委(纪工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各派出纪工委、派驻纪检组(专职纪检员):

2016年1月至6月,江口县开展了计生领域1+4、信贷扶贫项目资金两项专项监察,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口县官和乡新田村党支部书记黄昌孟冒领计生“三结合”帮扶资金问题。2015年6月,黄昌孟在未实际发放新田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款的情况下,伪造《新田村2015年计生“三结合”帮扶发放花名册》到新田村账务处报账,将2015年5月官和乡计生办拨付给新田村的计生“三结合”帮扶资金3000元占为己有。2016年4月1日,江口县纪委给予黄昌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江口县坝盘镇计生办工作员皮尚华冒领计生家庭特别扶助金问题。2014年8月,皮尚华将当年去世的独生子女死亡户匡××的计生奖励资金存折收回,未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2014年10月,国家继续拨付匡××特别扶助资金和新农保养老金补贴共5580元,皮尚华将该笔资金取出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6月22日,江口县纪委给予皮尚华党内警告处分。

3、江口县太平镇寨抱村计生主任李密花截留挪用育龄小组长工资问题。李密花任太平镇寨抱村计生主任期间,替寨抱村育龄小组长代领2013年、2014年工资共6788元,在发放工资时,将冲底组和院子组育龄小组长肖××、袁××二人工资共计1070元扣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6月13日,江口县纪委给予李密花党内警告处分。

4、江口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工作员袁娟改变扶贫贴息贷款用途问题。2013年9月,袁娟以其亲属袁××发展乡村旅游业的名义,向政府申请并获得扶贫贴息贷款8万元。袁娟将该笔贷款用于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ZH010220140和证券。2016年6月21日,江口县纪委给予袁娟党内警告处分。

5、江口县扶贫办扶贫开发中心主任徐世金改变扶贫贴息贷款用途问题。2013年1月,徐世金之妻陈×以茶园管护名义向政府申请扶贫贴息贷款15万元,徐世金作为担保人。贷款到账后,徐世金夫妇并未用于茶园管护,而是将其中1万元用作家庭日常开支,余下14万元于2013年5月借给在外地做生意的陈××作周转资金,至2015年3月徐世金夫妇收到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14万元本金陈××至今未还。2016年6月21日,江口县纪委给予徐世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严以律己,严守党纪国法,坚守纪律底线。全县各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主责,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继续抓好民生监督和纪律审查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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