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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纪委监察局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7年03月30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admin 浏览量:

清明节将至,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增强警示教育作用,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江口县太平镇水务站副站长杨华伟(主持工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5日,杨华伟安排水务站以编造虚假表册方式,违规发放津补贴2.69万元,杨华伟得0.83万元,杨华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月5日,杨华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江口县凯德特色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征地建设科科长杨永华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2日,杨永华私自驾驶该单位公务车前往玉屏县田坪镇办私事。2017年2月15日,杨永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治理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渠道,紧盯“关键少数”,紧盯突出问题,坚持挺纪在前,运用“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及时约谈提醒;对清明节期间不收手、不知止、不收敛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强化追责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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