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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江口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倩 浏览量: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2月14日,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石海福传达县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勇在县委常委会上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张玉德向县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意见,宣读《关于做好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有关工作的通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毓瑞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会前,县委第一巡察组向陈毓瑞同志单独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巡察整改意见。

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向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石海福指出,县检察院党组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抓实巡察整改,以整改实效体现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切实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把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抓实抓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坚决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既要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要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机制,以巡察整改高质量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张玉德强调,县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彻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督不力、巡视巡察整改不够彻底等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陈毓瑞表示,巡察组指出问题不遮不掩,提意见务实精准,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落实责任、坚决整改,并就落实整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问题清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放过,高标准、高质量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二是严格对标对表,扎实抓好整改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坚持立行立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研究、精心安排、及时督促、按时检查。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部门整改,经常督导分管部门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四是强化结果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确保以整改落实效果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五是自觉接受监督,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自觉接受县委第一巡察组、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及时反馈整改进度,加快整改节奏,向县委交上一份满意的巡察整改答卷。

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林丽菊,巡察组联络员黄小莎,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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