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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镇纪委:“三举措”保障案件质量
时间:2019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太平镇纪委 作者:陈世宇 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规范化水平,近日,太平镇纪委按照关于对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全省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关于对铜仁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发现问题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江纪办发〔2019〕68号)的要求。镇纪委“三举措”对2018年以来查办的案开展细致全面的自查。

对标对表,分类自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定》、《中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监委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重点围绕查处人身份材料、办案程序、事实证据提取定性、涉案物款处置、执行情况和卷宗装订六个方面,对案件卷宗开展了全面自查。截至目前,未出现因执纪程序过错被提起申诉的情况。

问题导向,狠抓整改。针对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镇纪委及时进行研究、认真反思并及时整改。对照我市案件质量检查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和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指出的问题等相关内容和标准,对2018年至2019年镇纪委所有案卷进行全面整改,从是否严格遵守案件工作流程、条例适用、组卷常见的错误、入卷材料、案卷装订等全方位进行整改,对自评的问题对应整改销号。

突出精准,确保实效。对案件中存在的个别问题予以单独纠正,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总结,讨论分析研究,查找原因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和规范案件卷宗,加强对案件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截至目前,太平镇纪委共办结党纪、政务案11件,查处13人。其中党纪案9件11人,政务案2件2人。涉案金额10.62万元,换回经济损失10.12万元。共装卷11卷22册(其中政务案2卷4册存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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