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作配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8月21日下午,县纪委监委与县公安机关召开联合会商会议专项学习研究和部署工作。会议由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桂芳军主持。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问题线索双向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在移送线索时,出具线索移送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二是用好联合查处。公安机关对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进行逐案筛查,及时发现背后的腐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问题。对于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必要时可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共同筛查。三是严明工作纪律。对应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的问题不处理不报告、不移送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移送,移送后不处理、降格处理或徇私枉法、通风报信的,以及违反保密规定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上,县公安机关有关负责人通报了两件恶势力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
县纪委监委、县公安机关负责主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