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江口县纪委监委以干部队伍建设年为契机,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强化挖掘案源、协作办案、案件查处、以案促教四个方面能力,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强化挖掘案源能力。重视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做到案件线索“进系统、留痕迹、可追溯、能监督”,走出单位,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积极主动地多形式、多渠道开辟案源。对每一起案件线索,深挖细查,由此案带彼案,由一案带多案,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
强化协作办案能力。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在办案过程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借助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强化案件办理效能。
强化案件查处能力。严格依照党纪法规履行办案程序,通过改进办案方式、增强案件突破能力,多角度全方位收集案件信息,选好切入点;调查取证做到“稳、快、准”,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不断优化案件结构,重点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增加大案要案比例,杜绝拼数量、凑案子。
强化以案促教能力。在案件办结以后,认真撰写剖析材料,“解剖麻雀”,找准“病灶”,深刻剖析涉案人员思想行为蜕变轨迹,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制定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健全防范制度,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达到“查办一起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目的。
2019年1至6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22件,同比下降4.3%;处置案件线索194件,同比增长100%;立案91件,同比增长24.7%;结案72件,同比增长4.3%;党纪政务处分71人,同比增长1.4%,确保了“一降四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