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监督

江口县纪委部署2017年下半年民生专项监察工作
时间:2017年06月14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浏览量:

5月13日,江口县纪委召开2017年第三季度民生专项监察工作培训会,对下半年民生专项监察工作进行部署。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桂芳军出席会议,县纪委民生监督室负责人、派出纪工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专职纪检员)、民生监督组组长及成员等参加会议。

江口县纪委部署2017年下半年民生专项监察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市第三季度民生专项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下半年民生专项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下半年,江口县纪委主要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并开展专项监察“回头看”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专项监察主要针对2014年至2016年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监察时间是2017年6月8日至8月20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资金专项监察主要针对2014年至2016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扶贫生态移民搬迁)项目。监察时间是2017年8月21日至10月31日。专项监察“回头看”主要是针对2015-2016年实施的危房改造补助、信贷扶贫、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微企补助等专项监察开展“回头看”。同时,做好农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项监察收尾工作,对1-5月乡镇(街道)问责工作落实是否到位进行检查。监察时间是2017年6月8日至11月5日。

为确保监督实效,此次专项监察分为专项监察与巡察工作相结合、自主监察、交叉监察三种模式。从巡察组、民生监督组抽调40余人分成7组,对全县相关民生项目开展专项监察。同时,成立督查组,负责对各工作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培训会上,县纪委民生监督室负责人张立志通报了全县6起民生典型案例,并针对下半年的民生专项监察工作进行了培训。桂芳军强调,一是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法规政策。吃透《关于印发贵州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项目管理等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农综改办〔2009〕15号)、《贵州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找准监察内容的风险点。二是要严密组织,深入开展专项监察。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贵州省乡(镇)纪委教育谈话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切实做好台账登记管理。要坚持低调、稳妥、讲事实、重证据的工作思路,遵循坚决、慎重、依法依纪的原则,确保把问题查深查清查透。三是要强化问责,着力发挥监察功效。对专项监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执行“四种形态”,既要严肃追究违规违纪人员的责任,也要对监管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纠。同时,要不断深化专项监察成果运用,通过向党委政府写出专题报告等方式,积极促进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管。四是要严明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不准向涉案单位或当事人索要礼品,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准泄露工作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案件及有关工作秘密的内容。严禁瞒案不报、压案不查,专项监察“蜻蜓点水”、“偷工减料”,不准向涉案单位或个人提出与查案无关的要求;不准办人情案、关系案,不准为违纪人员说情打招呼;不准擅自处理违纪资金。违纪资金一律上交县纪委,由县纪委统一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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