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县委第三巡察组决定对江口县旅游(民宗)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从进驻之日算起,如有特殊情况,将延长巡察期限),现将开展巡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旅游(民宗)局
二、巡察内容
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及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重点巡察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单位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党的领导方面;二是党的建设方面;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在被巡察单位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接访室,接待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举报箱:江口县旅游(民宗)局门口;
(二)举报电话: 0856-6621959、0856-6742110 (受理时间:工作日工作时间);
(三)接访地点:中共江口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大楼一楼);
(四)短信举报:13595625035、15117746111、15286748279、15985675368;
(五)举报邮箱:jk6621959@163.com;
(六)寄信地址:中共江口县纪委信访室转县委第三巡察组收(邮寄编码554400)。
中共江口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