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派出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县直派驻各纪检组(专职纪检员、专职纪检监察员、监察室),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内设机构:
《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纪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江口县纪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扎实做好2017年五一节、端午节两个节假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根据市纪委工作部署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督促各级各部门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一次全会和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守责任担当,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严明纪律要求,防止不正之风发生。
二、时间安排
2017年4月28日至5月2日,5月26日至5月31日。
三、检查方式
(一)调取公款消费发票进行核查。节后,会同税务部门查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当地相关宾馆、酒店、商场开具的消费发票,进行梳理、甄别、研判,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二)排查节日期间公务用车行驶信息。每个节后上班第一天,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和高速公路营运中心调取节日期间公务车辆的行驶信息,对公车私用问题线索逐辆排查处理。
(三)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节前公车封存、节中公车使用、节后上班纪律和节假期间是否存在公车用于探亲访友、外出游玩等和其他违规问题进行察访监督。每个节假日期间明察暗访不少于两次。
四、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水果、土特产品等节礼或搞相互迎送、宴请、聚餐等问题。
(二)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
(三)是否存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四)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相互宴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
(五)是否存在违规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六)是否存在违规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七)是否存在党员干部违规打麻将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八)是否存在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
(九)是否存在其他违规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领统筹,严格落实责任。要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又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打好招呼、提出要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二)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负责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负责情况收集汇总,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明察暗访组开展检查。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按照所负责或联系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做到节前督促、提醒到位,节中落实重点抽查,节后开展重点督查。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各派出纪工委,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纪委(纪检组),分别于2017年5月2日、5月31日前,向县纪委报送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