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执纪的通知
时间:2016年04月27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浏览量:

江纪〔2016〕3

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执纪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县直部门纪委,县直各派驻纪检组(专职纪检员):

进一步深化中央、省纪委纪委和县委抓重要节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知坚决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现将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通知如下。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到景区游玩;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调查反馈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

节前,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全体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一次集中教育,将防止“五一”端午期间“四风”回潮问题工作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坚持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每位干部职工,克服麻痹松劲和抵触情绪,强化警示教育,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知敬畏、守底线,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江口县纪委监察局举报电话:0856-66281106621205;

举报邮箱345932332@qq.com

中共江口县纪委

2016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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