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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八禁止
时间:2015年02月27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江口县纪委 浏览量: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四风”问题,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全县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作风建设八禁止。

 一、禁止在酒店、餐馆以及农家乐、单位食堂等场所公款变相大吃大喝;

 二、禁止以学习、培训、交流、考察、招商等名义公款旅游;

 三、禁止在上班时间、会议期间、公共场所打麻将;

 四、禁止私驾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五、禁止大操大办以及异地办酒、分散请酒、假借他人等形式变相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六、禁止公款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会员卡或各种有价证券;

 七、禁止节假日、离任前等重要节点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违规发放钱物、加班费;

 八、禁止在KTV、会所公款消费和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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