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负责人就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三访”活动答记者问
当前,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正在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活动。8月11日,省纪委副书记、省“三访”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贵新就“三访”活动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 者:请您介绍一下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正在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杨贵新: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活动,是省纪委常委会认真研究,报经省委同意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统一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加速发展、推进“和谐贵州”建设凝聚力量。
活动的目的和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面对面地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真正将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弄清搞准,真正将影响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问题弄清搞准,真正将社会各界对我们各级党委、纪委领导班子的期待和愿望弄清搞准,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二是要通过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整合有关职能部门的资源和力量,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紧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理顺群众情绪,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要通过变群众到纪检监察机关“上访”为领导干部主动“接访、走访、回访”,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深入排查案件线索,严肃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发展环境、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记 者:这次“三访”活动是怎样开展的?有哪些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杨贵新: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走访、回访”活动的意见》要求,“三访”活动采取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形式进行,省、市(州、地)、县(市、区、特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办)纪委领导牵头,相关纪检监察干部参与。整个活动分为公告、接访、走访、回访四个环节,从今年8月3日开始到10月底基本结束。8月3日至7日为公告阶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托本级主流媒体公开接访活动相关事宜,扩大活动在各界群众中的知晓度;8月8日至9月2日为接访阶段,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将在工作日内轮流到本级接待点接待上访群众,及时梳理、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走访阶段为8月至10月,主要是根据接访的情况,有重点地就一些疑难复杂和热点焦点问题进行调研走访,找准问题症结,因案施策、逐案化解,推动“案结事了”;回访主要在9月至10月开展,主要以面对面的形式将处理结果答复上访人,听取其意见,力争群众有较高的满意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可根据接访中群众反映问题的实际办理情况,适时回访群众。此外,省纪委监察厅将派出检查组,适时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记 者:这次“三访”活动将重点受理哪些方面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将得到怎样的解决?
杨贵新:按照《意见》要求,这次“三访”活动的重点主要是受理国家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干部作风不实、损害发展环境、违反换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按照统一部署,省、市(州、地)、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乡(镇、街道办)纪委领导将在8月8日至9月2日的工作日内,轮流到本级接待点接待上访群众。广大群众可以关注本级主流媒体发布的接访公告,或到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咨询接访的时间、地点、投诉电话等具体事宜,依纪依法、逐级信访。省纪委、省监察厅要求,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凡是能够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对接访活动中受理的信访问题必须认真进行甄别和遴选,逐件登记建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承办单位、办结时限,并将办理落实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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