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纪检干部能更好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官和乡纪委以“四个到位”为抓手,扎实推进乡纪委办案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有效促进了乡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思想认识到位。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是保障被审查人员合法权益的内在要求,是发挥办案工作综合效果的核心内容,达到了办案工作的法纪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场地建设到位。乡党委、政府对纪委谈话室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在办公用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为乡纪委谈话室建设腾挪地方。
纪律保密工作到位。严明保密纪律,谈话监控设备由谈话监控管理人员开启调试,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谈话室内软、硬件设置,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删除监控资料及数据。谈话期间,除办案人员外,未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授权,任何人不得进入谈话监控室。监控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谈话室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监控管理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
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到位。根据省、市、县对谈话室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统一的谈话室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谈话室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