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江口县“四风”突出问题自查自纠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县发改局开展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执行情况。
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财务票据、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以及《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及系列配套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等方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是否督促本单位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区别时间节点、原因和情节,分类处置,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构成违纪的,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是否督促本单位出台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逐条进行对照,对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或要求不具体、不明确的条文提出修改意见,按程序进行修订。
督查后,督查组对发改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情况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局领导班子工作扎实、措施到位,坚持“动真碰硬”,取得成效明显。同时,也指出了工作存在的不足之处。该局领导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原因,切实整改落实。并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