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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机关工委“六结合”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信息来源:机关工委 作者:陈景云 浏览量:

为加强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县直机关工委始终将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放在重要位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廉政教育与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六结合”,扎实抓好党员干部廉政教育。

一是将廉政教育与机关党建工作安排、目标考核结合。始终反腐倡廉建设融于机关党建工作中,在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绩效管理考核细则时,将反腐倡廉建设列为其中重要内容之一,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占一定的分值凡部门党员干部有违法违纪现象,将扣除相应分值

二是将廉政教育与党员学习、支部活动相结合。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支部活动时,将反腐倡廉建设有关知识作为支部党员学习的必备内容,要求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每年要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到监狱或看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党员干部要用好权,管好钱,服好务

三是将廉政教育与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务干部培训相结合。在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干部培训班时,将反腐倡廉知识为必备课程,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务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打好入党积极分子廉政“预防针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近年来,共有400名县直机关入党积极分子300人次县直机关党务干部接受廉政教育。

四是廉政教育与发展党员相结合。发展新党员谈话和对新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时,将反腐倡廉建设知识列为其中内容之一,占一定比例的分值,对新党员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近年来94名新党员进行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

五是是将廉政教育与评先选优相结合。在每年一度的“评先选优”工作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在公示的基础上征求县纪委(监察局)对拟表彰对象的意见,对受到党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处理的党员或党组织坚决取消其受表彰资格。近年来,共征求纪委(监察局)对58(次)基层党组织、203()先进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

六是将廉政教育与党员党性“双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相结合。在开展党员党性“双评”工作中,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作为评定党员党性等次的重要标准,党员只要有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违犯党纪国法,侵犯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相关部门查处等现象的,即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按相应程序进行处理。结合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要求党组织书记在就如何抓党建工作促业务工作进行述职的同时,还要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职,并组织党员进行测评,测评分值占总分100分中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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