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江口县纪委副书记杨政林,县纪委委员、县法院副院长田孟华与县法院刑庭、县民政局、德旺乡、德旺中学相关负责人在德旺乡政府进行座谈,就该乡服刑罪犯徐某之子的监护及抚养问题进行商议,为徐某之子找到了“新家”。
图为:座谈会现场
据了解,徐某儿子现年13岁,就读于德旺中学。徐某因犯盗窃罪即将服刑,妻子改嫁多年,儿子将无人监护。为了不让孩子受家庭变故而失学,不因父亲服刑而背上心理包袱,大家在充分考虑法律规定、亲情关系等因素后,决定动员孩子的伯父担任监护人。经做其伯父思想工作,其伯父答应做其监护人。同时,为给予徐某儿子更多的帮助和关爱,县民政局、德旺乡政府决定将徐某儿子列入临时救助对象,每月发放200元救助金作为基本生活费,并且明年起拟将其作为低保对象。德旺中学也当场表态,决定免除徐某儿子在校期间所需交纳的一切费用,并由班主任负责做好其思想安抚工作,让其深刻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从而安心学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