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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时间:2012年09月13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干部室 浏览量:

自纪工委监察分局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业务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制定联席会议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报告制度等,实行月报、季报、年报,重大案件线索、大要案查处情况、重要工作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成立综合室,对市主直主管业务部门业务目标工作和县纪委监察局业务工作进行统筹部署、统一调度、监督检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加强对所辖部门的监督。印发所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与派驻机构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办法》、《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等5个制度,规范介入所辖部门的监督调查工作程序;积极参加、列席所辖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进行监督;对“钱、权、物”重点岗位,实行“坐班制”监督管理,按照人员分工,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每周至少在各自联系单位坐班工作1天,对所辖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其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目前,已开展坐班56人次,约谈领导16人次。

加强对所辖部门的指导。督促指导所辖部门制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围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帮助查找廉政防控风险点16个,制定防控措施20多条,并规范了所辖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台账。指导所辖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合理制订公开目录;结合所辖部门重点工作,就党员、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帮助制定出5类13项党务公开目录,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建立健全所辖部门《党务预公开制度》、《党务公开内容审核制度》、《党务公开督查落实制度》等八项制度,每季度就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加强与各纪工委(监察分局)间的协作。会同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建立《协同办案制度》、《案情报告通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按照“对口联系、交叉巡查”的原则,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协同配合能力,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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