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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三强”行为 优化发展环境
时间:2012年06月21日 信息来源:宣教室 作者:曹晓丽 浏览量:

整治“三强”行为 优化发展环境

 

日前,全县对破坏发展行为重拳出击,已重点打击和制止强拉强运、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的“三强”行为4起,处罚21人(次),项目建设及企业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28个县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并抽调13名精干人员,组建专项工作机构。从5月份开始,开展为期8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宣传发动到位。以召开会议、张贴标语、网络、电视、宣传栏、公告、宣传车、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使打击处理“三强”违法行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三是部门联动到位。整合部门力量,28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实行治理情况10天一汇报,确保“三强”行为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稳控、第一时间恢复建设。行动开展以来,召开专题会议6次,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

打防结合,规范市场。一是稳定物价,打破垄断。全面摸清非煤矿山、运输车辆、运输队伍底数。对全县所有工程运输车队进行编号,并由物价部门牵头对周边县市和我县工程运输业开展调研,组织本地车队驾驶员、施工方、业主方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广泛征求意见,合理制定行业指导价,促使工程运输行业合同化、市场化、规范化,打破垄断行为,形成良性竞争格局。二是兼顾利益,区别对待。严格区分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和政策落实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阻工行为,维护群众合法诉求,严厉打击无理阻工行为。三是教育引导,循序渐进。加大失地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转移培训,鼓励和引导村级组织依法组建劳务公司、施工队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打击虚抬价格、强揽工程、强拉强运4起,依法拘留6人,组建行业协会79个,开展就业转移培训433700余人(次)。

督查问责,强势推进。加强对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县效能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大对职能部门开展“三强”治理行为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做到“不按制度办事、就用制度办人”,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同时,加强对砂石厂、运输车辆、运输队伍的监督管理,对参与“三强”行为的依法从严、从快处置,并建立黑名单,清理出本县建筑市场。

 

 

(编辑:曹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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