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江口念好紧箍咒,过好廉政节,打好监督牌
时间:2017年03月31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安炼 浏览量:

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江口县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明清明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重申廉洁过节的纪律要求,时刻念好“紧箍咒”。

倡导文明祭扫。全县各级党组织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新风尚,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管好身边人身边事,确保清明节“清明”。

公车严禁私用。各级各单位须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除值班、值守、应急等工作用车外,其他无工作任务的公务车辆一律定点封存;严禁动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以及踏青、游玩等任何活动。

严守财经底线。全县各单位及各级党员干部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务必做到“四个严禁”:严禁以祭扫为名利用公款组织旅游、健身、娱乐、搞相互宴请活动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钱物。

严肃监督执纪。节日期间,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级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要组成明察暗访组,加强对各单位及各级党员干部节日期间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上报监督检查情况。县纪委将组织专项检查组进行暗访督查,对发现的公车私用、奢侈浪费、违规公款消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券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分享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