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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三围绕”强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自查自纠
时间:2017年03月13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党风政风监督室 浏览量:

近日,江口县纪委监察局通过“三围绕”,组织全县各单位积极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以来取得的成效,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坚持立行立改。一是自查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情况,及对省委督查组、省纪委督查和县委巡察组反馈情况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公务接待是否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使用高档酒水等不规范问题;三是公款购买、赠送礼品和土特产品,会议期间饮酒,党代会、“两会”期间发放补助,公务接待安排旅游,私车公养、违规发津补贴、同城接待等问题。四是落实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情况,是否存在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不齐全,不按规定支付住宿费和超标准住宿等。五是办公用房超标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操办酒席或大办婚丧喜庆等其他突出问题。

围绕自查自纠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坚持边查边改。一是督促全县各单位认真对照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并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二是督促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促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三是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县委、县纪委分别组建督查组,围绕自查自纠内容,就全县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立行立改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围绕出台制度办法,逐条进行对照,修订完善制度。一是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本县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章制度与上级出台的制度进行逐条对照,结合市委督查组提出的修改意见,按程序进行逐一修订完善。二是检查全县各单位自行出台的规章制度,对不符合上级和县委政府规定的提出修改意见,坚决予以纠正,并督促修改。

截至目前,全县85个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自查出问题六大类135条,均列出了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进行整改。开展检查单位7个,被检查单位大部分按照要求进行了自查自纠,检查组提出意见建议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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