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四到位”落实《村干部十不准》
今年来,江口县从“部署、宣传、监督、奖惩”四个方面着力落实市委《村干部十不准》,促进了村干部勤政廉政,维护了农村集体和群众合法利益。
部署到位。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执行措施,出台了江口县《村干部十不准》。明确要求各乡镇组织培训学习,对应出台村干部管理制度,并将《村干部十不准》内容制作成卡片发到村干部手中,让村干部随身携带,铭记于心。同时,将贯彻执行《村干部十不准》情况列入村干部评先选优和村两委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宣传到位。为使《村干部十不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强化宣传,做到五个有。即公开栏上有,各村均将《村干部十不准》在公开栏长期公开;电视台上有,在梵净山电视台上长期滚动播放;村寨上有,在各村寨公路沿线及人口集中处张贴标语500余幅;手机上有,将《村干部十不准》编辑成手机短信,发到每个村干部;培训内容有,做到各类培训都有《村干部十不准》内容。
监督到位。采取三种方式监督村干部贯彻执行《村干部十不准》情况。一是电话随机抽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共抽村干部300余人次,知晓率达100%。二是开展明察暗访。由两办督查室、效能办和绩效办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各行政村明察暗访村干部的知晓率、执行力和落实情况。三是群众监督举报。在各村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村干部联系电话。同时,聘请义务监督员40名,监督村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奖惩到位。将村干部贯彻《村干部十不准》情况与年终报酬相挂钩,对违反《村干部十不准》的扣除年终报酬,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遵守《村干部十不准》的进行奖励,并在评先选优方面优先考虑。目前,已对群众举报的坝盘乡2名村干部滥砍林木行为进行了查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