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江口县“三公”经费管理“严”字当头
时间:2012年07月12日 信息来源:纠风室 作者:张立志 浏览量:
江口县“三公”经费管理“严”字当头
 
近年来,江口县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的要求,严字当头,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加强对因公出国()、外出学习考察、公务用车购置及办公运行、公务接待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严要求,筑牢思想防线。该县针对全县“三公”费用管理实际情况,出台了《江口县落实厉行节约、规范“三公”费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重点对车辆购置运行、公务招待、公款外出参观学习和出国(境)考察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各单位主要领导是“三公”费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三公”费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超支的单位严格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票否决”。
严量化,控制总体指标。坚持对全县各单位“三公”费用进行分类定量控制。特别是2012年以来,江口县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先后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对全县各单位“三公”费用指标进行专题研究和细化量化,对乡镇按照财政收入多少、工作任务难易、路程远近及近三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综合考量,核定档次;县直单位按照工作性质、近三年支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核定档次,要求各单位“三公”费用总体控制指标和具体量化数字,做到早计划、早控制。
严规范,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坚持月例会分析制度。每月月初,该县定期召开“三公”费用指标分析会,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有关人员参加,重点对上月各单位“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超支数额不太大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超支过大的单位下发 “三公”费用停报通知书,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预警提醒。二是坚持“三公”费用备案制度。该县规定,每月各单位“三公”支出费用必须先到县纪委党风室进行备案,县纪委党风室按照各单位“三公”费用总数量化到月,并在备案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即凡是历史老账一律不给备案;凡是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签字的一律不给备案;凡是当月费用超支过大的,超支部分一律不给备案。
严监管,力求防微杜渐。一是实行定期检查。该县每月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三公”费用的支出、审核、公开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二是开展随机抽查。该县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对部分重点单位“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在检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三是落实动态监管。将各单位“三公”费用管理工作纳入综合监督检查范围,作为一项常态化监督检查内容。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对各单位“三公”费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动态检查,对落实情况不好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主要领导进干部行了约谈。
严惩处,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注重责任追究。今年以来,该县先后对对5家单位主要领导实施了诫勉谈话、对12名财政工作人员进行了预警提醒。二是注重结果运用。对“三公”费用超支的单位,由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厉行节约办公室有关领导组织召开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会,反馈存在问题,并责令党委(组)写出整改方案和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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