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江口县纪委牵头,对全县范围内各指挥部违规发放补贴、加班费开展清退工作。该项工作共涉及县级指挥部9个、乡级指挥部10个,目前,未发现指挥部有发放补贴、加班费违纪违规行为。
印发通知,明确责任。出台《关于开展全县范围内各指挥部违规发放的补贴加班费等清理清退工作的通知》,将全县各指挥部(含已经撤销的指挥部)违规发放各种补贴、加班费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清理时间从2014年9月至今。明确全县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各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作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
严明要求,狠抓落实。根据通知要求,全县各指挥部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清理,按时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告县纪委监委,报告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违反规定项目、规定范围和规定标准发放的补贴、加班费要立即停止和及时清退的规定,一律从2014年9月起清退上交县纪委,由县纪委上缴县财政。
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对未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的指挥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设法规避等一系列变换方式违纪的问题。县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跟踪检查,对顶风违纪、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没有按照清理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开展清理自查自纠后没有如实上报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理。对整改过程中不认真负责的,没有真改真纠的,该规范没有规范的,该停发没有停发的,该清退没有清退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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