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江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两节”期间“四风”反弹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杨琦 浏览量: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江口县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紧盯重要节点,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重申“十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借考察、培训等活动变相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景区景点;严禁违规购买或发放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强化监督检查。要求各单位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采取有力措施,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加强协调配合,灵活运用多种手段,针对重要节日节点、重点内容、重点环节、重要场所开展专项检查。纪检部门对所属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情况、有关职能部门专项检查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并成立暗访组,对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

严格责任追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作风纪律规定进行进一步深入学习,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找准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或对监管不力、放任纵容、问题突出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推进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常态化制度化。各级各单位公布“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引导人民群众曝光“四风”现象。开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及时受理、核实、处置问题线索,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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