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江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
时间:2019年03月27日 信息来源:市纪委网站 作者:冉涛 浏览量:

2018年以来,江口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央纪委全会、省纪委全会、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在扫黑除恶中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坚持“三结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决查处涉黑“保护伞”,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共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件,党纪政务处分1人。

把扫黑除恶同惩治“蝇贪”相结合。严查涉黑腐败,严惩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紧盯村“两委”、乡镇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占挪用、克扣强占等现象的查处力度。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线索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与县政法委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制度,对党员干部参与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定期移交,及时处理,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扫黑除恶同政治巡察相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对标中央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政治巡察工作内容,强化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聚焦重点问题,着力查找政治偏差、精准分析和报告问题、强力推动整改,压紧压实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

把扫黑除恶同专项治理相结合。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监督,对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从重或者加重处分。重点查处各级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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