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江口严格执行“八条禁令”确保廉洁过节
时间:2018年12月22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浏览量:

在冬至、元旦即将来临之际,为持续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努力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江口县纪委发出通知,就冬至元旦期间公款吃狗肉、吃羊肉、吃庖汤等要求严格执行“八条禁令”。

为严肃过节纪律,江口县纪委发出“八条禁令”:一是严禁用公款吃狗肉、吃羊肉、吃庖汤等违规宴请活动;二是严禁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烟酒、食品、花卉等节礼;三是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四是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五是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六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七是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为营造宣传氛围,扩大知晓率,江口县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了“八条禁令”。在12月22日上午召开的县委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上,县纪委书记对“八条禁令”进行了宣读,要求参会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一把手”带头执行。

同时,为确保有禁而止,县纪委成立明察暗访组,深入各单位、酒店、农家乐等地方开展监督检查,如发现违反“八条禁令”情况,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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