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存在突出问题要……”在怒溪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反馈会上,江口县考核组提出了要求。8月5日至11日,江口县对10个乡镇(街道)和70个县直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考核。
此次检查考核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绩效考核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前,各单位根据《2018年度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自检自查工作。
此次检查考核主要通过自查自纠、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等17个方面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抽查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问题反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认真查找被考核单位的问题与不足,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意见。
据了解,江口县共对全县80个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发现问题195个,提出整改意见78条。检查组对检查结果实行台账管理,并纳为半年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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