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口县梵净山交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建工江城建筑有限公司因存在履职不力,工作推进迟缓的问题,被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这是江口县纪委监委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的举措之一。
为破解脱贫攻坚工作中问题整改不力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作风散漫等问题,2018年3月,江口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成立了问责组,实行“五天一问责一通报”问责制度,对脱贫攻坚中的问题进行“快查快处”。
工作中,问责组积极主动与市、县联合督查组对接需问责的相关工作事宜:一是在收到“问责建议书”的当天拟定问责通报;二是对于需要调查核实的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并将核查情况进行研判、调查结果进行汇报;三是在问责事实认定、定责档次,充分听取督查组及片区指挥长意见。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确保了通报的及时性、准确性。
同时,问责组与督查组保持密切联系,要求对贫困户档案信息的精确度、五改一化一维改造质量与进度、联户路通组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危改资金使用及监管、产业覆盖情况、四卡合一填写是否规范、群众的认可度等内容进行严格督查,动态掌握督查情况并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督查意见及时纳入问责运用。
在问责环节,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江口县脱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坚持对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确保精准问责问效,强化以纪督政、以纪促政,切实提高各帮扶责任单位、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的工作责任感与使命感。
今年来,问责组共发出问责通报7期。其中,被全县通报批评的单位共9个,被全县通报批评的党员、干部共31人;被约谈的党员、干部共10人,被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共14人,被组织撤职的党员干部1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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