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江口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机关事务局、县委督查督办局、县发改局,抽调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县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情况集中开展进行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县党政机关共清理整改超办公室用房72间,腾退623.8平方米。
明确时限,认真自查。印发《关于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要求全县各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标准,逐条、逐项、逐房间对照检查。按照“正科级18平方米、副科级12平方米、一般干部9平方米”的界限,明确专人负责开展自查和整改落实,对办公用房超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情况及整改报告交到县纪委监委,确保清理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突出重点,全面督查。督查组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105个县直单位部门进行了全面督查,采取事先不打招呼、不听取汇报、现场实地测量方式对全县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的办公用房面积,单位办公用房、公用实施用房,进行实地测量,对督查出问题的单位要求及时采取清理、调整、腾退等办法进行整改,并对发现超标准的问题,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反馈,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
严肃纪律、强化追责。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次自查及整改负总责,要求在自查报告中签字,如在整改中存在加桌不加人、调出大办公室实际仍由领导干部使用等弄虚作假、搞变通、整改不到位现象,以及打“擦边球”等违规行为,对落实整改不到位单位,督查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其限期完成超标准使用办公问题的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立即启动追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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