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党员干部法纪防线,江口县坚持关口前移,充分利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出台《江口县纪委监察局宣布处分决定警示教育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的对象范围、时间要求、实施程序、督促落实等,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在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过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处理整改建议,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来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自《江口县纪委监察局宣布处分决定警示教育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180多件案件在宣布处分决定时同步开展了警示教育,受教育干部群众超过3000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组织庭审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建立联合教育机制,对县法院审判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统筹,及时组织案发单位、项目或资金较多的单位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把庭审现场变成了党风廉政的警示教育“课堂”,让大家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让旁听的干部们接受心灵的洗礼,触动他们的灵魂,帮助他们筑牢法纪防线。近两年,江口县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4次,近200名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
编写读本利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收集市内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对案件的性质、案发的原因、案件的影响等进行深入剖析,同时收集相关处分、服刑人员的忏悔材料。组织人员对收集的典型案例、忏悔录进行整理,编成《江口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并发放给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求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近年来,江口县发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1000余本,3000余名党员受到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