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7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江口县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县残联)开展了巡察,从巡察组反馈意见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不够,“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执行不够,党建工作弱化。主要表现在:①班子不健全,分工不明确。②党建工作没有相关领导分管,出现工作脱节,责任落实不到位。③党内政治生活开展较少,没有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④需由党支部印发的文件均用行政文件印发,如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支部联建、党建帮扶计划等。
二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主要表现在:①三公经费开销过高,公务接待三单不全。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②发放加班费,存在还未清退的情况。③财务报账审核把关不严,存在接待费列占办公经费、用手撕定额发票报销、报账缺少相关发票、未按相关文件执行等问题。
三是制度不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没有用红头文件印发。发文登记台账与实际发文不一致,文件制作不规范,直接在文件上涂改。单位财会人员不熟悉业务。
同时,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一些问题反映,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要求,一是要强化党委的领导,增强党的观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县残联要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会议进行深刻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规范履职行为。三是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县委相关精神,坚决抵制“四风”。要认真开展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修改完善单位相关制度,积极主动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县残联班子成员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协作,合理分工,明确职能职责,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担当意识和看齐意识,进一步教育和关爱职工,提高整体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