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项目建设阳光运行,江口县监察局联合发改、财政、档案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切实加大对各业主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为全县项目建设套上“紧箍咒”。
建立备案制,确保有案可查。根据国有资产处置、招商引资、政府投资三类项目建设特点,重点针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进行备案。为提升该类项目谋划、储备、申报能力,实行“先备案、后施工”,即每一个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业主单位必须先到县监察局、发改局进行项目建设廉政备案方可开工建设,凡是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统一由监察局、发改局负责监督。今年来,该县开工建设的61个重点项目都按要求进行了备案。
建立管理制,确保责任落实。出台《关于建立项目建设廉政档案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建档范围和建档内容,对政府投资类、招商引资类及国有资产处置等“三类”项目必须建立项目廉政档案。同时对项目业主单位及其纪检监察机构项目廉政档案的建档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决策环节、招投标环节、建设环节、验收环节需要收集的各种档案资料。将该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业主单位必须由1名班子成员分管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明确1名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责任到人。
建立督查制,确保工作实效。实行层层督查机制,首先由县纪委的派驻机构对业主单位的项目建设廉政档案工作进行督查,再由发改局进行再督查,最后由县监察局督查。重点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腐败环节,如“决策、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验收”等,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各风险环节进行督查,建立督查台账,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确保工作实效。今年来,该县监察局共牵头开展专项督查9次,发现问题5个,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