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江口644名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个人兼职取酬情况
时间:2017年06月27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浏览量:

近日,江口县各级各单位集中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自查自纠工作,全县644名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是否存在违规兼职取酬情况。

及时传达学习。由该县县委、县纪委牵头,督促全县95个行政事业及经济实体单位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五起违规兼职取酬典型问题的通报》(黔纪通〔2017〕8号)。确保各级党员干部知规守纪,严明纪律红线,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自查自纠。为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该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填报领导干部兼职取酬有关事项的通知》(江纪〔2017〕15号)文件,为行政事业和经济实体单位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兼职取酬填报工作作出了指导。截至目前,共有95个单位组织领导干部填写了报告表。针对有违规兼职的领导干部本人,本人主动报告的,单位根据情况督促其进行自我纠正,并如实向上级报告。同时,该县各单位还将此次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自查自纠工作延伸到一般干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严格对照检查。为确保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与其兼职经济实体单位聘用情况相符,该县文化、卫生、旅游、工商等经济实体或群团组织的主管部门,将下属单位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填报的情况与聘用单位填写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在求实的基础上,确保填写统一,防止领导干部逃避监督。针对对照检查出的问题,主管部门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涉嫌严重违纪的,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严肃追究责任。

强化监督执纪。为确保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取得实效,确保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常态化,县纪委还成立了专项督查组,针对各单位传达学习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力、对照检查不深入的单位进行再次督查,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违规兼职取酬、因违规兼职整改不力、单位组织自查力度不够的严重依规依纪加重处理,对主动报告、及时整改纠正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从轻处理或免予处理,突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截至目前,全县95个单位开展了领导干部兼职取酬自查自纠和对照检查,644名领导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了个人是否违规兼职取酬情况,其中县处级32人,乡科级612人,一般干部2000余人。专项督查组开展督查5次,督查单位8个,抽查35名领导干部报告情况属实,尚未发现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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