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江口强化四项工作举措为民生项目“护航”
时间:2017年05月17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县纪委 浏览量:

 

近年来,江口县以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为契机,围绕脱贫攻坚,深入贯彻落实“四要五严禁”行为规范,强化四项工作措施,加大民生项目专项监察,着力构建民生廉洁防护网和安全网。

强化政策方向。制定专项监察方案,强化政策业务培训。每开展一次专项监察,都邀请相关民生项目负责人对民生监督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重点学习民生项目的相关法规政策。并将相关政策资料装订成册,发给监督组成员,让大家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内容,做到熟悉政策,吃透精神。同时,由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民生监督组成员进行强化培训,重点掌握专项监察的常规流程和方法,熟悉民生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常见方式手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强化监察重心。按照4+N”监察工作要求,坚持一个季度两个专项监察。除市纪委统一安排的“规定动作”外,另结合本县实际,把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民生项目作为“自选动作”,突出监察重心。围绕“证据确凿”原则,重点在人证物证两个方面下功夫。物证方面重点围绕账、证、册,安排业务能手对项目及财务进行清查审核。人物方面注重第一手证据,深入农户走访调查,多方了解,形成证据链。

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的理念,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把发现问题作为专项监察工作导向,积极查找民生项目资金落实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注重从票据核实、账目核对等方面寻找蛛丝马迹,认真分析研究提高问题线索的成案率围绕问题全面延伸调查,做到有的放矢。对发现的问题,坚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做到审查不深不放过。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问题线索“零容忍”,严肃处理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两个责任”,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通过发放监察建议书、严肃问责等方式,倒逼民生项目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通过媒体曝光和开展宣布处分决定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达到问责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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