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江口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定三查三公开”工作方案》顺利实施,4月24日至28日,江口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沈建斌,副书记刘德忠分别带队对村级“三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沈建斌(左一)带队检查村(居)“三公开”情况
此次督查,县纪委派出2个督查组,每组4人,分别负责对全县10个乡镇(街道)学习贯彻《关于印发〈江口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定三查三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委办字〔2017〕号)精神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重点查阅乡镇(街道)党政综合办、民政办、财政分局职责公开、民生监督组督促指导检查等“三定三公开三查”建档资料,并随机抽取2个村(居)实地查看村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情况。
刘德忠(左二)带队检查村(居)“三公开”情况
督查中,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村(居)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表示肯定,认为大部分村(居)贯彻落实“三公开”工作到位,公开内容比较全面,公开时间比较及时,程序比较规范。同时也指出存在的问题,个别乡镇(街道)、村(居)还停留在传达会议,制定方案、计划上,没有具体实质的推进“三公开”工作。个别乡镇(街道)民政办、财政分局未领会文件精神,未建立相关档案。个别村(居)未按要求进行“三公开”,公开的信息少、乱、杂、旧。
针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督查组强调,相关责任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工作职责。村两委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三公开”内容,制定“三公开”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三公开”及时、全面、规范,最大限度的保证人民群众的监督权与参与权,让党务村务财务在阳光下运行。乡镇(街道)要成立“三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考评制度,通过经常检查、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使农村“三公开”工作真正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村级“三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每月凡公开的内容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备案。民生监督组要将“三公开”纳入民生监督的重要内容,对监督的项目首先查看其是否公开,并组织党员群众对“三公开”情况每季度一次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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