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部署,江口县结合实际,10个民生监督组3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进村入户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专项监察。
明确专项监察范围。专项监察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是指财政预算安排、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用于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以及中央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升级配套的资金。此次专项监察对2013年、2014年、2015年实施的农村(包括乡、镇、街道、村和农村学校)饮水安全项目资金实行全覆盖。
明确专项监察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树立带着问题抓工作的理念,抓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突出点、要害点和关键点。一是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蓄水池渗漏、不装水、无消毒设备、有安全隐患、只有水管没有蓄水池、将以前的旧水池翻新、管网安装不到户、设计不合理、裸露等问题;二是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存在造假虚报、套取挤占、截留私分、贪污挪用、失职渎职、收受贿赂等行为;三是查招投标环节中是否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
明确专项监察要求。工作组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的要求,通过对比资料,走访调查、实际测量,核实了解、明察暗访等方式有序推进专项监察。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全面彻底清查相关项目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了“三个每一个”:即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进行了实地查勘、调查,收集第一手资料,并进行比对查找出存在的问题;每一个检查出有问题的项目工程,都对其项目实施情况、资金去向调查取证、核查清楚;每一个有问题的人,都绝不打“感情牌”,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抓早抓小,严肃问责。
明确专项监察职责。为确保专项监察取得实效,各民生监督组成员采取部分交叉开展专项监察工作。专项监察中注重工作图片的收集、日常工作信息的上报,除立案件资料外,其它监察资料整理装订后由各乡镇(街道)民生监督组自行归档。专项监察中全程留痕,建立问题线索处置、群众信访登记、案件查办、教育谈话室管理使用、违纪案件和问责结果宣布并开展警示教育等相关台账。监察结束后形成综合报告,均有专项监察工作组组长及成员的签字,此次专项监察将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
截至目前,江口县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专项监察工作中共发现问题12个,立案10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涉案资金总额55.79万元,尚有2条问题线索正在进一步核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