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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 “35”法提升巡察工作质量
时间:2016年10月13日 信息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杨靖 浏览量:

 

江口县开展巡察工作以来,积极探索总结巡察经验,用“35”法,使巡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巡察工作高效率、高标准、高质量运行。

每巡察一单位,巡察组都严格要求每个巡察工作人员,做到“三个及时”(及时联系、及时掌握、及时反馈)。运用好讲、谈、查、接、访五个方法开展好工作。

“讲”:讲来意,讲巡察内容。每到一单位,首先召开巡察动员会议,向被巡察单位讲清巡察相关内容,要求被巡察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真正做到巡察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谈”:谈问题,捉信息。列出问题清单, 选准“突破口”、定谈话提纲、遴选谈话的对象。除与被巡察单位责任人进行“一对一”谈话外,还与干部群众集中座谈,以便收集信息、掌握主动权,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查”:查阅资料,着力发现问题。重点检查资金使用、“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

“接”:接待来访,扩大信息来源。采取在电视、江口纪检监察网、QQ工作群、微信平台等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公开巡察组办公地点、电话、邮箱,负责来电来信来访的同志坐班接待来访群众,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梳理可疑问题线索。

    “访”:走访调研,深挖细核问题。根据梳理出的比较具体、可查性强、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的走访群众,延伸巡察触角,深入,挖掘线索,切实把问题摸准摸透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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