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要闻

江口“三个有力”推进“十个严禁”落地生根
时间:2016年09月14日 信息来源:县纪委 作者:刘思宇 浏览量:

“十个严禁”是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表现,是确保廉洁过节的底线保证,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重要抓手。江口县纪委认真贯彻“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通过“三个有力”推进“十个严禁”在江口落地生根。

宣传教育有力。每逢节假日,江口县纪委必下发文件严明节假日期间“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各县直单位通过召开廉政会议,将“十个严禁”宣讲到位,同时县纪委监察局网站及时转发“十个严禁”相关内容,并公开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让全县党员干部及时知悉了解禁令内容,按照禁令要求,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守住纪律底线。同时,要求全县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明察暗访有力。该县组成明察暗访队,坚持动态巡查与定点督查相结合,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和日常工作时间相结合,对全县各单位、各景区景点、各私人会所开展明察暗访。督查重点,一是查访是否严肃上班工作纪律,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二是查访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公款旅游的情况;三是查访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加班费的情况;四是查访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的情况;五是查访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或购买土特产、购物卡、有价证券的情况。

责任追究有力。县纪委坚守责任担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执纪,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拳出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并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四风”问题屡禁不止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让问责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对县环保局违规发放津补贴、干部公车私用,县发改局干部长期不正常上班等进行了“一案双查”,分别对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进行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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